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会计文员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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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会计文员1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及工作地点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原始凭证初审,编制记账凭证; 2.按月结账、对账,负责本单位账务月度结报工作; 3.编制本单位地方消防经费支出规划、年度经费预、决算和预算调整; 4.编制本单位会计报表、会计账簿; 5.负责本单位票据领取、使用、保管工作; 6.编报地方消防经费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请领经费; 7.保管本单位地方消防经费账户财务专用章; 8.管理本单位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 9.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二)工作地点 会计文员1人:泰顺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泰顺县新城乌岩岭路188号。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可靠,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组织纪律性强; 2.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已考取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3.年龄在25~40周岁之间,男女不限; 4.政审合格,且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6.优先条件:(1)有相关会计工作经历;(2)本科及以上学历;(3)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将应聘报名表(附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会计职称证书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送达至泰顺县消防救援大队(泰顺县新城乌岩岭路188号)。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月10日16:00。 (二)资格审查和考试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合格者参加笔试和面试,参加考核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将电话通知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考试包括笔试(100分)、面试(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形式及内容参照会计职称考试内容; 2.面试内容为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 3.考试期间报名人员食宿、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三)体检和政治审查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四)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后,对拟聘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四、录用和待遇 (一)用工性质。实行派遣制用人方式,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表现优秀的,如工作需要须继续聘用的,另签合同。 (二)福利待遇。录用者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泰顺县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660元/月);会计文员正式录用后年收入参照上年度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执行,且每年保持一定幅度递增;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单位可安排食宿,并统一提供服装;每年安排一次体检。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不予退还; (二)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六、联系方式 地 址:泰顺县新城乌岩岭路188号(泰顺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 系 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0577-59291198,15888741979 附件下载: 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文员报名表 |